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内罗毕体育综合设施的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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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内罗毕体育综合设施的议定书

中国政府 肯尼亚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建设内罗毕体育综合设施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0年9月16日 生效日期1980年9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政府一九八0年九月十六日在北京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就在内罗毕建设体育综合设施进行了友好商谈,签订本议定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根据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发展体育事业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帮助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在内罗毕建设一座体育综合设施,该项目包括六万座位体育场、五千座位体育馆、二千座位露天游泳池和二百床位运动员宿舍。

  第二条 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由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组织实施。
  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事宜,由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同肯尼亚政府指定的机构商签合同规定。

  第三条 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设备材料费(包括水泥、钢材)和施工机械耗损费,在两国政府一九八0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贷款项下支付。
  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当地费用,由肯尼亚政府自理。当地费用为当地设备材料购置费(包括木材)、当地运杂费、当地工人工资和中国技术人员费用等。
  中方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肯尼亚政府免除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金。

  第四条 本项目按宿舍、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顺序,依次施工。

  第五条 为实施本项目前往肯尼亚工作的中国技术人员的专业、人数、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将在合同中规定。

  第六条 本议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毕本议定书规定的有关义务之日止。
  本议定书于一九八0年九月十六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肯尼亚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陈慕华           R·J·奥科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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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粮食部门两条线运行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粮油销售服务体系,保证城镇居民粮油的正常供应,国务院决定调整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的房产经营管理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的房产划转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管理。现由城镇房管部门经营管理的粮店和粮油食品店的房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权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全部由国有房管部门无偿划转给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县级以上粮食部门要切实搞好经营管理,并确保国有资产的
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附设在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大专院校)和厂矿企业的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使用的房屋,应由粮食部门继续使用,有关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房租和以其他借口挤占、拆迁,以保证该地区粮油的正常供应。
三、在进行房产划转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和国有资产划转等有关手续。无偿划入国有房产的粮食部门应进行清产核资,并明确经营管理责任。
四、划转工作完成以后,各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必须从事以粮油供应为主的经营活动,在确保城镇居民粮油供应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非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各零售网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出租和转作它用,已改作它用的,
应予纠正。
五、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屋,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1〕第78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拆迁补偿和还建工作。原则上应按其原有性质、规模予以回迁或重建。复建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到粮食部门粮油零售网点整体布局和开展多种经
营的需要。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部分房屋经营管理权划转工作的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粮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划转工作中,城建、房屋管理部门遇到的困难,地方人民政府要妥善解决。
划转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七、原发有关文件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995年9月5日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四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四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2001-09-26

教社政函〔2001〕30号


  按照我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教社政[1999]10号)的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现批准第四批3个科研机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具体名单如下:

  1、清华大学现代管理研究中心

  2、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3、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对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上述科研机构及所在学校要认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中提出的标准加强建设,使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尽快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