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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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12月1日市第12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谭仲池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要求,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届满,省人民政府取消、新增和调整了部分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市人民政府决定,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我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取消22项,新增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或实施主体20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删除;对新增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增加;对调整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修改。取消、新增、调整后,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为357项。现将取消、新增、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2项)

   2、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项)

   3、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0项)

附件1: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项

2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6项

3

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5项,由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4
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6项

5

国、省、县道和城市道路设置广告牌等许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4项


6

在道路和道路两侧进行有碍通行安全等活动许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5项


7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审批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9项


8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税前收回投资审批
市财政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68项


9
用人单位录用登记
市劳动保障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78项

10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市国土资源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83项


11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84项


12

利用船舶、排筏进行游览经营活动或在通航水域设置水上娱乐餐饮设施审核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1项


13


在航道内打捞沉没物、漂流物审批
长沙海事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20项


14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水利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49项


15
不直接参加义务植树许可
市绿化委员会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63项

16
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审批
市公用事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2项

17


对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响的高层建筑和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工程设施报建审批
市无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48项



18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

市政府农村工作部门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49项


19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5项


20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6项


21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务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7项


22

名片印刷企业设立、兼营、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8项




附件2: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市级行政许可

实施项目目录(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 注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市园林局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市气象局







附件3: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

实施项目目录(20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 注

1
测绘单位资质(乙、丙、丁级)初审
市国土资源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79项

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线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5项


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6项


4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

设施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7项



5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8项

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9项

7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0项

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1项

9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核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2项

10
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
长沙海事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5项

1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市水利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35项

12
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审批
市文化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83项

13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核发
市公用事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69项

14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房产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4项

15
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认定
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7项

16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8项

17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9项

18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
市人防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08项

19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市卫生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34项

20
改建、扩建、重建(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市人民政府(市民族宗教局承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7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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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财税[2001]144号

2001-08-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第四批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对列入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自2001年8月1日起不征收营业税,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附件: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



号 项    目 批准文号 管理部门
1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


财综字[2000]30号


石油化工

2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综字[2000]29号


煤炭

3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


计价格[1994]795号


检验检疫

4

国境卫生检疫费


计价格[1994]796号


同上

5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费


同上


同上

6

《兽药典》、《兽药规范》品种审批费


价费字[1992]452号


农业

7

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


同上


同上

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价费字[1992]112号


知识产权

9

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


价价格[1995]2284号


出版

10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
定书》工本费


财综字[2000]5号


教育

11

涉外、涉台公证书工本费


财综[2000]2号


司法

12

《公证员执业证》工本费


同上


同上

1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工本费


同上


同上

14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工本费


同上


同上

15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收费


财规函[2000]4号


公安

16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财综字[2000]27号


人事

17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同上


同上

18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同上


同上

19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财规[2000]45号


统计

2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政

21

明传电报收费


财综字[1994]135号


中办

22

商用密码产品科研、生产单位评估费


财综[2000]7号


同上

23

商用密码产品特许销售年费


同上


同上

24

精算师资格考试费


财规[2000]37号


保监会

25

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费


同上


同上

26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同上


同上

27

《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同上


同上

28

《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同上


同上

29

清真食品认证费


财综字[2000]60号


宗教

30

世行贷款项目管理费


财世字[1998]90号


项目管理部门

31

煤炭销售管理费


财综字[1999]72号


司法部

32

国际援助项目管理费


(92)财外字第 1159号


外经贸部



大田县济阳乡开展“五联五共”活动
维护边界安定稳定

邱宝祥 林书设

济阳乡位于大田县东南部,面积63.9平方公里,总人口9500人,辖12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112个村民小组,东西宽10多公里,南北长20余公里。地处大田、永春、德化三县交界处,东与德化县美湖乡相连,南与永春县下洋镇毗邻,西同吴山、屏山接壤,北是德化县春美乡,境内崇山峻岭、沟壑纵横、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有8个村与永春、德化交界,4个村与本县吴山、屏山交界,尤其是与永春县下洋镇的曲斗、新坂、大荣等村房屋、山林、田地相互插花,治安比较复杂,边界纠纷易发,历来是治安和稳定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解放以前,女匪苏玉英就利用“一步跨两市,两步越三县”的特殊地理环境,在这个区域大肆为非作歹,流窜作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改革开放以来,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使边界地区历来形成“两不管”地区,是矛盾的“多发地”,纠纷激化的“是非地”,甚至成了犯罪分子的“藏身地”。历史上边界地区的因争山夺林、抢水夺地,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动辄堵塞交通,破坏矿山设备,引发群众性械斗事件,造成群死群伤,市际间矛盾不断加深,“火药味”十足,简直成了“敌我”,边界纠纷不断激化,双边地区成了“雷区”,民间矛盾不断升级,边邻地区老百姓成了“冤家”。经常惊动省市领导,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济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把维护周边的安定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共识,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周边联防协作”,积极探索创建社会稳定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开展联防工作以来,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刑事治安案件逐年减少,较好地调处了各种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 全乡社会政治持续安定稳定,特别是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刑事、治安案件下降,民间纠纷减少,人民安居乐业,促进了全乡三个文明的健康发展。主要做法是:
1、联防要联心 ,共筑诚信边区
“联防先联心,共建心贴心”,首先要从人头上熟悉,感情上贴近。济阳乡主动开展周边乡镇互访活动,联络感情,增进相互间的沟通与理解。先后多次到相邻的永春县下洋镇、德化县美湖乡等周边乡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联系交流,酝酿磋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联治的形式与做法,互相通报周边治安动态和敏感问题。 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人事发生变动后,互相迎来送往,做好交接。“人走茶不凉”,人换心不换,保证了周边联防工作的连续性。
2、联防要联网 ,共建联防机制
乡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加强村级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建设,着力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乡、村、组三级治安联防网络。为把联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召开了全乡发动会、村级班子会、村骨干会和广播动员会,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联调宣传活动。同时,结合综治(法制)宣传月,依法治乡、“四五”普法等活动,召开专题会和举办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开展“边界联防”,创建安全的区域意义,教育群众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大力推进联防社会化进程,形成了一个职责分明、网络健全的周边联防组织体系。
3、联防要联调 ,共处边界纠纷
解决边界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重在及时调处,贵在协同配合,如果联合调委会成员单位间协同配合不好,再及时矛盾纠纷也难以化解。经过周边乡镇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确立了周边联防的工作规则:一是协助处置边界地区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查处跨区域的刑事、治安案件;二是联合防范和处理森林火灾;三是联手调处化解山林、水土纠纷;四是协同加强边界地区的枪支弹药、火工品等治安管理;五是协助调解其它民间民事纠纷。该乡联合调委会的关键作用就在于协同配合上,做到相关成员单位间互联互动,及时调处。在具体运行机制上,当边界地区矛盾纠纷一经发生,联合调委会常务工作班子,运用《工作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可迅速召集或指派双方的成员单位负责人(即纠纷涉及到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召开办公会议或现场办公,必要时吸收相关人员参加,及时研究调处的方案和措施,联合调处矛盾纠纷。
在此基础上,该乡与周边五个乡镇建立了“三种制度”,制定了“一个预案”。“三种制度”,一是协调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总结一个季度来联防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改进措施,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二是建立重大案情通报制度。凡发生影响周边稳定的治安情况,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向周边乡镇通报,实行每周一通报,直到矛盾全部化解。三是实行抄告回执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调处原则,有关单位限期调处,并在归定时间内向相关乡镇抄告调处结果。“一预案”即联防工作预案。要求各乡镇各负其责,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自己辖区内,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纠纷越界复杂化。一旦发生矛盾纠纷问题,以纠纷发生地政府为主,,相关乡镇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配合查清矛盾纠纷缘由,共同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乡镇带回各自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协同处理。
4、联防要联通 ,共享情报信息
联合调委会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做到相邻边界村每月排查一次,联合调委会常务工作班子每季排查分析一次,联防联调领导小组每半年检查监督一次,听取联合调委会工作情况汇报,联合调委会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大会,总结一年来联防联调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年工作意见,并进行双方值班交接班,平时信息交流,各成员单位都有通讯录,可随时随地保持各联防联调成员单位间的联系,真正做到定期排查,随时疏导,把信息互通在最早之时,把问题控制在最小状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为及时掌握敏感地区、热点问题的动态,提高打击防范和快速反应能力,该乡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在各村,特别是边界村,由一些思想觉悟高、法律意识强的人当任信息员,及时反馈治安问题,做到抓早抓 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实践证明,信息员的信息在解决群众纠纷问题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由于信息的及时联通,该乡公安派出所抓获了多起“六合彩”聚众赌博,成功地解决了多起矛盾纠纷,真正做到矛盾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如:今年3月18日,一信息员报告:上丰村涂××等几人在德仁村边境因修建坟墓地点问题与当地村民发生争执,可能会动手打架。接到报告后,我乡立刻组织公安派出所干警和驻村干部前往处理。当赶到现场时,双方都已纠集了一班人,拿着锄头、砍刀等工具就要动手,双方剑拔驽张,形势一触即发。工作人员首先立即制止,要示双方冷静下来,不可胡来,讲明械斗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终于使当事双方放下了手中工具,同意协商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制止了一场械斗。而后,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摆出事实理由,按照法律规定,同时又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原则,互谅互让。经过连续几天的工作, 终于解决了这场由于建坟墓、争风水的纠纷案件。
5、联防要联手 ,共促边界繁荣
在联防工作中,我们力摒地方观念,代之以团结、友谊,做到了不推诿、不扯皮。无论哪一个乡镇、部门,只要一个电话,便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始终同周边乡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联手打击犯罪,共同协商解决了一大批治安问题和纠纷,一些久拖不决的重大疑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增进了感情。联合调委会成立以来,加强了边界地区的沟通了解,加深了感情,使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纠纷得到了化解。2002年5月永春县下洋镇曲斗村电站投入建设,淹没济阳村坑口尾自然村2个生产队二十余亩农田,因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部分村民准备组织毁坏水坝,对方也纠集一帮人要护坝,准备决斗,事态一触即发。乡党委、政府得到报告后,及时找村干部及一些当事群众谈话,教育他们要增强法制观念,要依靠正确途径解决。同时,及时致函致电将情况报告大田、永春两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请他们引起重视,并及时解决。由于跨市县的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济阳村民又酝酿越级上访。我们得到信息后,一方面及时制止,积极疏导,打消了部分村民上京上省越级上访的念头;另一方面,又再次书面致函永春国土局、下洋镇政府,报告大田、永春两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要求永春县政府、国土资源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及时处理解决。同时,邀请下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协商如何做好各自村民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和解决问题的办法。12月份,经大田、永春两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双方乡(镇)、村、村民代表、土地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到下洋镇政府协调,在双方县、镇两级共同努力下,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达到了既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又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双赢”目的,双方都很满意。今年4月份,吴山锦凤电站修水渠时占用我乡三扎村水田,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先开工建设,三扎村民多次索赔未果,个别村民乘机刁难,到电站破坏水渠设施。该乡即协同吴山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到实地察看情况,分清是非,依法办事,组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也做出了较为满意的处理结果。
开展联防工作的几点体会
1、党政领导重视是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指南。推行联防工作,必须以党政领导的重视和达成共识为前提,党政领导是推动联防工作顺利开展的“火车头”。只有党政领导重视联防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投入,才能为各职能部门的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保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工作的正常运作。
2、公安机关为主是关键。公安部门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是联防工作的主力军,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任务。在联防工作中,公安派出所要走在第一线,充分发挥其治安管理、打击犯罪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职能部门参与是基础。治安联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仅靠哪一方面、哪一部门都不能凑效。做好治安联防工作,需要充分发动各职能部门(民政、司法、计生、林业等)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改变政法部门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局面,实行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搞好这项工作。
4、村级组织配合是保证。做好联防工作,村级组织是基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只有村级组织的积极配合,我们才能深入到群众中,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治安信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实践证明,凡是基层组织较健全,村级组织作用发挥得好,配合较密切的地方,干群关系、乡邻关系就比较融洽,社会就相对稳定。
作者单位:福建省大田县委政法委 邮编:366100